一、招标条件 | |||||||||||||
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监理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本高经立备[202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溪新城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厂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A.更换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老旧工艺、电气设备;B.升级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化池系统工艺,由折流淹没工艺改造为A2O工艺(生化池、污泥回流系统更新改造除外)。C.系统更新污水管网10km,新建污水管网5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运营内容: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m3/d、采用“A2O”生产工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m3/d、采用“倒置A2/O悬挂链(改良型百乐克)”生产工艺)以及石桥子临时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200m3/d、采用“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CWT)”生产工艺)等3座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污水、污泥处理等(不含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运营维护及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改造等相关工作),出水水质标准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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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03日 开工至 2026年06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5)与招标人或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且在公布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正文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郭建勋 | 姓名: | 梁菲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经济开发区商业城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郭建勋 | 联系人: | 梁菲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梁菲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