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责任公司年深加工 85 万吨矿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太平沟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