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中学新建高中教学楼和体育馆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备案。以大西发改审批字[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学新建高中教学楼和体育馆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学校内。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035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体育馆(含报告厅)用地面积约73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操场用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设置18班教室以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操场建设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0日 开工至 2026年09月01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EPC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总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施工负责人与EPC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使用CA锁网上报名。(4)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开标),通过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开标(登录网址:******/bidopening/)。(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委员会进行处理。(7)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1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吕斌楠、刘洪岿 | 姓名: | 吕斌楠、刘洪岿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香工街7号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春鍚 | 联系人: | 吕斌楠、刘洪岿 |
电话: | 0411-****** | 电话: | 0411-******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吕斌楠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1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